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经评审和研究,现批准《数字资源制作全格式要求》等15项团体标准(详见附件)立项,特此公告。
请牵头单位严格按照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流程及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标准编制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严格规范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
如有单位(或个人)希望参与相关标准编制,或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
联系人:余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