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协会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和科技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出版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服务文化强国和出版强国建设。
二、选题说明
围绕贯彻落实《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协会拟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科研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申报协会科研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研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要围绕数字出版行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行业参考价值。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其他申报要求如下:
(一)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协会科研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协会两个科研项目的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即项目的负责人,限为1人。
(二)申请人申请协会科研项目,已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本质相同的同一成果重复申请。
(三)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协会科研项目的,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四)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应用对策性研究课题,提倡吸收一线工作部门人员参与课题研究;如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不得以已出版的本质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协会科研项目。
(六)协会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申请或者参与课题研究。
(七)指南仅明确研究方向和主题,申请人可根据指导思想和选题说明要求自行拟定课题研究内容。
四、组织管理
(一)项目申报及管理应严格参照国家有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并提交最终成果。核心研究成果应优先在《中国数字出版》刊发,在出版时须注明“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
五、申报办法
(一)填写《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科研项目申请书(2025年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eyan@cadpa.org.cn。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由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审查盖章,A4纸双面打印。
(三)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17744540526)、冯老师(13401184487)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10层1005室,邮编100036。
(快递封面请注明“申报协会科研项目”)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科研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docx
附件2-《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科研项目申请书(2025年度)》.docx